2021年2月8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了《國家能源局關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3號,以下簡稱《通知》)。
該《通知》是在“30碳達峰60碳中和”背景下,為推動我國能源結構轉型,實現節能減排,進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關工作而印發。
可再生能源取暖地位提升。《通知》明確,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是我國調整能源結構、實現節能減排、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迫切需要。
生物質能供暖具有布局靈活、適應性強的特點,適宜就近收集原料、就地加工轉換、就近消費、分布式開發利用,可用于資源豐富地區的縣城及農村取暖,在用戶側直接實現煤炭替代。
《通知》中提出大量關于“生物質能供暖”相關內容和要求,生物質能無疑已經成為可再生能源供暖主力。《通知》在因地制宜推廣各類可再生能源供暖技術中要求,要合理發展生物質能供暖。
(一)技術路徑。生物質能供暖技術路徑主要有三種,即生物質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農林生物質、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氣等分布式鍋爐供熱,生物質戶用爐具供熱。
生物質能供暖技術路線圖
(二)應用方向。針對生物質能供暖不同技術路徑,《通知》也提出了相關要求。
1. 生物質熱電聯產:有序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質發電向熱電聯產轉型升級,為具備資源條件的縣城、人口集中的農村提供民用供暖,以及為中小工業園區集中供熱。
2. 農林生物質、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氣:在農村、城鎮等人口聚集區進行區域集中供暖。生物質鍋爐:不得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配套建設布袋除塵等高效治污設施,確保達標排放,鼓勵達到超低排放。
3. 戶用供暖:在大氣污染防治非重點地區農村,按照就地取材原則,因地制宜推廣戶用生物質供暖。
生物質鍋爐取暖要求示圖
(三)管理模式。《通知》提出的生物質能供暖主要運行管理模式有兩種,分別是縣域推進和縣域統籌。
1. 以縣域為單位推進。鼓勵以縣為單位推進生物質清潔供暖運行管理,一個縣域由一個項目單位統一推進,統籌規劃布局、完善建設方案、強化項目運營、協調資源收儲、完善終端服務,破解生物質供暖小而散的問題,規范管理體系,提升經濟競爭力。
2. 分散型農村利用模式。積極探索分散型農村生物質資源利用管理模式,鼓勵在居住分散、集中供暖供氣困難、生物質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以縣域為單位統籌考慮開展生物質能加工站(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產加工網點)建設試點,對當地生物質資源實行統一開發、運營、服務和管理,有效降低農村地區生物質能取暖成本,提高農村生物質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生物質能供暖運行管理模式示圖
(四)支持政策。《通知》提出了對生物質能供暖的相關支持政策,針對生物質熱電聯產和生物質戶用爐具等供熱方式,提出了具體要求。
1. 熱電聯產補貼優先。鼓勵地方對地熱能供暖、生物質能清潔供暖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項目積極給予支持。鼓勵優先建設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從嚴控制只發電不供熱項目。同等條件下,生物質發電補貼優先支持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在此小編大膽預測,未來項目熱電比將是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電價補貼額度和補貼是否優先發放的重要依據。這也是國家用好、用活現有電價補貼政策,鼓勵生物質發電企業轉型熱電聯產的重要舉措。
2. 生物質戶用爐具。生物質成型燃料等戶用爐具供暖方式不受供熱特許經營權限制。出臺體現生物質特點和清潔取暖要求的生物質成型燃料標準和生物質爐具產品標準。
生物質能供暖支持政策示圖
(五)創新支持。《通知》提出“加強對關鍵技術設備的研發支持”的要求。支持生物質鍋爐、上料系統和戶用爐具安全使用及脫硝等關鍵技術和設備的研發。重視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系統整合、集成技術的研發示范,提高常規能源系統對可再生能源的接納能力。
習近平總書記自2020年9月以來,多次提到我國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實現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同時,提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推動煤炭消費盡早達峰。生物質能作為可再生能源中唯一零碳能源,在“3060”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國燃煤指標控制,煤炭消費盡早達峰的大背景下,生物質能供暖具備替代散煤工業供熱鍋爐的條件,具備居民采暖可承受、可持續的經濟基礎。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速,我國城市集中供熱面積和供熱量連續穩步增長。目前,我國城鄉建筑采暖總面積達到約250億m2,其中城鎮采暖面積約162億m2,農村采暖面積約88億m2。但集中供熱面積只有不到100億m2,僅占建筑采暖總面積的40%。
生物質能清潔供熱在工業供熱和民用采暖方面均可有效替代燃煤。可用于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商業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農村居民采暖等供熱領域,主要方式有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鍋爐供熱、戶用成型燃料鍋爐等。截至2019年底,具備生物質能供熱能力的項目接近1400個,生物質能清潔供熱面積超過3億平方米。
生物質成型燃料在清潔供熱領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從地區分布來看,我國東北地區、京津冀魯、珠三角、中東部地區生物質成型燃料利用規模較大,分別為200萬噸、220萬噸、300萬噸和400萬噸。目前,國內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產廠達1000余家。
我國對集中供熱有著巨大的需求,區域燃煤鍋爐供熱污染排放嚴重,小型燃煤鍋爐已經列入淘汰進程。作為煤炭替代能源之一的天然氣,價格昂貴、供應不穩的問題在短期內很難有效解決。生物質是一種清潔、低成本的綠色能源,而且在供熱領域相關應用技術已經成熟,可做為我國集中供熱市場的重要補充。
目前,我國有工業燃煤鍋爐約40余萬臺,每年燃煤消耗量折合標煤約為4.6億噸。按照生物質清潔供熱替代30%工業燃煤鍋爐測算,則每年替代標煤消耗量約為1.38億噸,消耗農林廢棄物約為4億噸,供熱量超過40億吉焦;每年減排CO2達3.6億噸、SO2達288萬噸、NOX達89萬噸。可為我國“30年碳達峰、60年碳中和”做出巨大貢獻。
我國北方有70余萬個村落,戶均采暖平均需要1.6噸標煤,需要秸稈當量3.2噸,需對應耕地7.12畝,需要人均耕地平均2.167畝,當前人均擁有耕地約5.69畝,保障率達263%。
北方地區人口約2.81億人,耕地面積約16億畝,按畝產秸稈0.45噸系數計算,秸稈量約7.2億噸,折合約3.6億噸標煤。北方農村總住宅面積約88億m2,冬季供熱能耗總需量約2億噸標煤,需要秸稈量約4億噸,在不考慮其他利用方式情況下,若現有秸稈能源化利用量達56%即可滿足北方農村清潔取暖需求,可降低農村散燒煤CO2排放量5.38億噸。
目前,我國秸稈能源化利用比例僅有約8.3%,還有其他林業剩余物等有機固廢物可以利用到生物質能清潔取暖領域。提高秸稈能源化利用比例和推進其他農林有機固廢物利用,在替代農村散燒煤同時,替代燃煤工業鍋爐也有很大空間。推進生物質能鍋爐清潔供熱,還可以處理大量農林有機固廢物,既能改善農村環境,又利于煤炭消費盡早達峰要求,對“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原文提出:將可再生能源供暖作為區域能源規劃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中應明確供暖發展目標,根據當地資源稟賦和用能需求推廣可再生能源供暖技術,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供暖項目。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與其他供暖方式的銜接工作,支持建設可再生能源與其他供暖方式相結合的互補供暖體系。在城市更新、城鎮新區、產業園(區)的規劃建設過程中,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與城市發展規劃的銜接,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供暖系統融合。重點關注城鎮供暖體系和熱力管網的規劃設計和改造,根據可再生能源的特點優化設計供熱管網。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與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銜接,將可再生能源作為滿足鄉村取暖需求的重要方式之一。
附件一:《國家能源局關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3號)
附件二:《國家能源局關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國家能源局關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3號)原文鏈接?http://zfxxgk.nea.gov.cn/2021-01/27/c_139728132.htm